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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

为全面提升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推广水平,按照国家新材料 产业发展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同意 的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新材料产业重点平台建设工 作的报告》,特制订本方案。 

一、必要性和紧迫性 

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、基础性产业,也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 领域,事关长远和全局。经过多年努力,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取 得了长足进步,但仍处于培育发展阶段,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 有较大差距,特别是生产与应用相互脱节、关键领域保障不足的 问题十分突出。新材料从开发、产业化到应用,需要上下游联合 攻关、不断迭代,企业应用新材料并不断反馈问题,生产企业不 断完善和改进工艺,最终实现协同发展。在关键领域建立国家新 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,旨在构建上下游有效协同的新机制、新 体制、新体系,填补生产应用衔接空缺,缩短开发应用周期,实 现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设计、系统验证,推动企业完成研究开 发到实现应用这一关键而惊险的“一跃”,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 2 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 

二、总体要求 

(一)总体思路 

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,围绕制造强国战略需求, 整合优势资源,促进新材料供需对接,强化应用示范,推动料要成材、材要成器、器要好用,研发一批、储备一批、应用一批, 实现一代材料、一代产业,为我国新材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 支撑和保障。 

(二)基本原则 

市场主导、政府推动。构建企业为主体、产学研用紧密结合 的运作机制,实现自主建设、市场化运作、上下游协同发展。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,推进体制机制改革,营造有利于国家新材料 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运营的政策环境。

统筹布局、有序建设。坚持需求牵引与战略导向相结合,立 足当前、着眼长远,遵循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律,统筹考虑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布局。整合产业链各环节优势资源,科学 论证、合理定位,成熟一个、建设一个。 

产用结合、示范推广。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要统筹 关键领域的研发、产业化和应用示范工程,加速生产应用技术迭代,培育新材料应用初期市场,实现新材料工业与关键领域快速 健康发展。 

(三)关键领域布局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以新材料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 为主联合组建,吸收产业链相关单位,衔接已有国家科技创新基 地,打破技术与行业壁垒,实现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协同联动。围 绕《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》明确的十大重点,力争到 2020 年在关 键领域建立 20 家左右。

 三、主要内容 

(一)建设任务 

1.新材料应用评价设施。围绕新材料应用技术创新、服役评 价,进一步完善应用验证装置、应用环境模拟装置、材料服役性 能检测仪器、全尺寸考核装置等相关硬件设施,支撑材料应用模 拟、性能评价、风险分析和技术示范。 

2.新材料应用示范线。面向新材料应用需求,完善应用示范 线建设及专用设备、工程化应用设施等,重点突破新材料质量控 制、批量化稳定生产、低成本工艺应用,提高专用生产装备自主 保障能力,发挥应用示范作用。 

3.新材料生产应用信息数据库。加强生产应用技术参数信息 共享与数据积累,建设新材料生产应用数据库,为新材料性能分析、应用评价、故障诊断等提供支撑,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。定 期研究制定关键领域技术路线图,提出新材料需求指南。 

4.新材料生产应用公共服务体系。组织制定产品标准与设计 规范,促进新材料标准及下游应用设计规范衔接配套。开展新材 料和终端产品委托开发、应用验证、知识产权协同运用、企业孵 化等公共服务。 

5.新材料生产应用人才服务体系。紧盯国际科技前沿,用市 场化手段,大力引进国(境)外人才。按需施策、精准引才。积 极实施人才境外培训计划,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。 

(二)管理和运行 

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组建方式原则上由参与创建的 各成员单位协商决定,可采取企业法人、联合体等形式。建立科 学的决策机制,设立专家委员会、监督委员会等,实现责权明确、 科学管理。可建立成员单位分平台,吸收各单位新技术、新模式、 新应用,建立紧密的上下游合作机制。对于采取联合体形式组建 的,成员单位需要签订合同并约定上述相关事项。平台组建后按 照市场化运行,自主决策、自负盈亏。建设和运行经费主要由成 员单位自筹、技术转让、对外服务、产业化运营收益等渠道解决。 强化生产应用推广,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平台成果。 

四、保障措施 

(一)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。在领导小组领导下,加强顶 层设计,强化各部门及地方组织协调,整合资源,形成合力,推进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。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 咨询委员会为平台建设及运行提供咨询服务。 

(二)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。鼓励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 平台通过股权、债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。平台成员单位可按照 约定,通过入股等方式投入。研究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通过发行 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融资。 

(三)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。中央财政通过工业转型升 级(中国制造 2025)资金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,重点支持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关键应用技术示范、公共服 务能力提升等工作。充分利用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等现有政策 按规定支持平台发展。平台建成后将作为承接国家新材料产业发 展相关任务的重要载体,对于平台研究提出的新材料研发、产业 化和示范应用项目,符合条件的鼓励其加快推广应用。 

(四)加强人才激励、培养和引进。鼓励国家新材料生产应 用示范平台建立人才激励机制,落实股权、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 益分配政策,制定关键管理岗位人员股权激励政策。加大新材料 领域相关人才政策向平台倾斜,积极选派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 技术骨干参加新材料人才境外培训。鼓励平台积极引进新材料领 域外国专家人才,开展新材料人才国际交流合作。 

(五)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。对生产应用示范产品的核 心关键专利申请,根据有关规定实施优先审查,提高审查的质量和效率。鼓励研究机构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评议机制,开展知识 产权评议工作。加强产业专利联盟和专利池建设,促进知识产权 创造、运用及分享。严厉打击针对生产应用示范产品的知识产权 违法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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